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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及报考程序 时间:2014-10-30 18:5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导游资格考试介绍 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也可以是兼职的导游人员;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但是,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临时导游证。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由此可见,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特定语种语言能力;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7.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本年度导游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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