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保证金”的前世今生 浮华背后的尴尬 时间:2015-01-11 11:2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 出境旅游保证金 悄然兴起的背后 从我国1988年开放出境游起,保证金就应运而生。所谓出境旅游保证金,指的是国内出境旅游组团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行为,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向组团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有专家表示,出境旅游保证金出现的最直接和最根本原因有两点:首先,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情况的出现,旅游目的地国家通过对本国地接社和我国组团社采取经济和行政处罚等手段,是迫使国内旅行社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最直接的原因。对旅行社而言,如果一再出现游客逃团现象,就会被使馆在一定时间内停发签证,难以从事出境游业务,更严重的甚至会被国家旅游局取消经营资格。这时,旅行社收取的押金就为其损失做了一定补偿。 其次,为了强化组团社对旅游者背景资料的审核,防止和杜绝旅游者滞留不归情况的发生,为了稳妥起见,避免出现少数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旅行社只能向所有参加出境旅游的参团者收取保证金。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的姚建国律师表示,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关于保证金的条款应该是写进合同的。关键是看这个条款有没有违反禁止性的法律规定,如果这个条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否则这个条款就是有效的。 保证金“备受争议” 处境尴尬 今年南京某旅行社突然接到大批客户投诉,称他们参加该旅行社的出境游时,每个人缴纳了5万-20万元不等的归国保证金,而回国后这些钱却迟迟拿不回来。最终发现,原来是该旅行社一店长私自收取保证金,并且用做还高利贷。尽管目前旅行社已经垫付这些游客的损失,但不难看出目前旅行社保证金缴纳饱受争议之苦。 实际上,出境游的组团社往往处在两难的境地:收取保证金,经常会受到旅游者的非议,而且还阻碍了出境旅游业务的发展;不收取保证金,就可能独自承担少数旅游者滞留不归的各种风险。而旅游者在缴纳了旅游团费后,再缴纳高额的保证金也显得力不从心,保证金直接打击了游客出境游的积极性。而对于真正想滞留的游客,再多押金也是挡不住的。 一般来讲,使馆允许的滞留率在3%以下,但要达到3%往往需要一定的“积累”,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这些人在承包期内捞一把,然后立马走人,等累积达到3%而使旅行社被处罚时,他们早已逍遥法外了。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组团社可以向旅游者收取保证金,但是在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过程中不得牟利,更不能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业“潜规则”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称,“由于对保证金这块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可以说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他们为了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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