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光华教育|导游证|导游培训|导游考试|国际领队证|2021天津导游证 > 导游培训 > 导游问答 > |
学导游,来光華---导游证的申领程序 时间:2016-07-26 16:26来源:未知 作者:马红娟 点击: 次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践经验,取得导游人员资格后申领导游证的程序大体是:
(一)积累工作经验
准备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在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后,须在一家旅行社实习期满至少3个月以上,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对申请人的品行和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并作出结论。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
(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这表明,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
(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
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有权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统一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制作和颁发。
如果是想考取导游证并且想要拿下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咨询天津光华教育,这里有专业的团队和老师,可以让你快速取得导游证,多次听课,视频教学这里都有。 报名热线: 022-58697302 报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百脑汇科技大厦1409室 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您携带1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照片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光华教育唯一指定官网:www.guanghuaedu.com 更多导游证相关试题以及参考答案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 加微信:13821907479了解更多详情 上一篇:光華教育——导游证的申领条件 下一篇:导游资格证书与导游证有什么区别?華光教育为你解答 |
|||||||||||||||||||||
相关文章 | 更多 | ||||||||||||||||||||
|